家政人员请不到、请不起、不放心?浙江为此出台条例。日前,《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43条,不仅从行业管理、服务规范、产业促进、法律责任等部分作出规定,还蕴含了鲜明的浙江特色。比如在数字化方面,《条例》第六条至第十一条对健全家政服务数字化管理应用、对家政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实施赋码管理作了详细规定。省商务厅将建设全省统一的“浙里家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码”集成家政机构、家政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信用信息等。

此外,条例也详细规定了家政产业促进落地政策。针对当前家政服务业“低小散弱”的实际,《条例》第二十八条至三十五条,分别从员工体检、技能培训、人才培养、金融保险及进社区驻点方面等给予相关费用、场地保障等优惠政策。在促进产业发展,发挥法规制度对家政产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