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官网今日公示了2017年商务行政处罚。其中,金月时代(北京)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被罚款人民币1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金月时代(北京)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北京市商委表示,以上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决定对其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