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长沙讯一岁的天天(小名)回老家了,和半个多月前相比,他相当怕生,陌生人一碰就哭,母亲曹女士希望老家的清静能帮助他更好的成长。
“天天小朋友一岁了。”6月29日,曹女士在朋友圈发了张一家三口的全家福,天天笑得很开心,她和老公也一样,他们希望能陪在天天身边,看着他成长,然而,因为一场“保姆风波”,他们的想法改变了。
曹女士介绍,儿子天天今年一岁,刚从老家接到长沙不久,因夫妻俩工作忙,便决定找一个保姆。6月22日,夫妻俩通过中介找到了保姆刘女士,中介介绍,保姆来自湖南品优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湘江世纪城家政分公司,今年40岁,育儿经验丰富。“保姆也告诉我,她之前照顾过6个月至一岁多的小孩,我们是她的第四个雇主。我们很相信她,约好每月工资3500元,包吃包住。”曹女士说。
7月7日,曹女士从家用监控中发现,保姆和天天独处时多次掌掴天天,还用拖把底部挥向天天脸部。监控显示,7月7日7时41分,天天在学步车里,保姆将拖把底部挥向天天脸部;8时35分,天天大声哭泣,保姆抱着天天说,不准哭,同时扬起左手扇了天天右脸两下;37分时,保姆又连续打了天天右脸四下。
随后,夫妻俩辞退了保姆,找到中介所说的家政分公司,却发现公司大门紧闭,邻居称此店已经搬走。
处理
“不想再刺激她让矛盾激化”
对于此事的后续处理,曹女士表示愿意给刘姓保姆更多的宽容。“还好及时发现了,现在我们也不想再刺激她,让矛盾激化。”
对此事,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家长针对此类恶性虐待儿童行为,应当马上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予以依法严惩。另外此事件也超越道德范畴,家长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对涉事保姆予以惩戒。李健还建议,国家应当加强家政行业立法保护,对此劣迹人员应当通过技术联网,终生不允许再次进入家政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