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采用第一人称转述:我的儿媳妇是一个不孝顺公婆,蛮不讲道理的女人,这天底下那有找“婆婆收保姆费”的儿媳妇

我的儿子王强非常的优秀,二本财经大学毕业,我是沒有掏钱给他买房子,但读大学三年可全是我和老伴省吃俭用供出来的,他和儿媳妇结婚我一开始就不赞同,这个女人想进我家门,一个外省的河南女人张口就要五万的彩礼,还要我儿子在成都买房才能娶她,我沒给你讲,哪时候她又黑又瘦,一口的大蒜味,除了个头比我儿子高点,我哪看她哪不满意,要不是当她当时怀了我家孙子,我才不会让我这么优秀儿子去娶她过门。

她怀孕九个月,我照顾了她五个月。给她养了二十多只鸡,十几只鸭子全是给她一个人吃了的,我这当婆婆的哪对她不好了,“如果不是我腿现在风湿严重了,不能碰冷水”老伴也去世了,在乡下沒人照管我,否则我也不愿搬来和他们同住,可谁知我前脚刚进儿子家门,她后脚就向我抛出一句话“您住进来可以,以后要我给您洗衣煮饭也可以,毕竟您是王强的妈,但您每月必须准时给我交二千的生活费”,今天刚好一号,您老就把这两千的生活费先给了吧!

“你说什么,你竟然管我这个婆婆要二千的生活费”,我来我儿子家养老,那是天经地义的事,你一个外人凭什么管我要钱

我是外人,妈你这话说的这房产证上可是有我的名字的,我可是这房子正儿八经的女主人,我有权决定谁可以在这里住,谁不可以在这里住,更何况当初我叫您帮我带孩子的时候,您可是说了的,自己生的自己带,您是口口声声的在我面前讲过的“以后我老了,也不需要我这个儿媳妇给您养老的”。

我的孙子,就算是你带大的又如何,我是没有带过他,但我孙子照样是跟我儿子一个姓,他还是得叫我一声“奶奶”,是我老王家的人,再说了这些年你也没上班,沒挣过一分钱,吃的喝的全是用我儿子的,你帮他照顾我这个亲妈,那是理所应当的。

我凭什么该照顾您这个婆婆,我座月子是我娘家妈照顾的我,和王强买这个房子也是我娘家掏了一半首付给我,当时我叫您这个婆婆来给我带孩子,我去上班挣钱,每月给您二千的生活费,我和王强一起还房货,您却对我说谁生的谁自个带,我老了不需要您这个儿媳妇养老,您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难道都忘了吗?

“反正,今儿我把话播撂这儿了,王强要管您这亲妈可以,我管不着,哪么您老以后的吃喝拉撒就找您亲儿子”,您生了他养了他,给您养老了那是天经地义,但您想要我伺候您这个婆婆可以,那就请你按照现在保姆的标准一个月四千给我,我也不多收您的就要您二千。您这个婆婆出钱,我这个儿媳给您养老”。

这位阿姨住进儿子家一个星期了,这期间她儿媳妇一直记着曾经的“月子仇,不带孩子的仇”,一直没给这个婆婆煮过一顿饭,倒过一杯茶,而这个婆婆也不愿给这个儿媳妇“拿一分钱”的养老保姆费,俩个人就这样僵持着,谁也不肯让谁一步。

我个人觉得,这件事是这个“婆婆有错在先”,儿媳妇本来就是外嫁过来的,作为婆婆您就算不带儿媳妇带孙子也就算了,但儿媳妇座月子,您最起码还是应该照顾的,也不至于让儿媳妇如此记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