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政工(domesticworker)是家务劳动商品化进程的产物。工业化的发展促使女性走出家庭,参与社会化大生产,导致家务劳动与公共生产的矛盾,进而产生从事家务劳动的家庭成员缺失后的“照料危机”(crisisincare)[1]。家庭成员的社会化,导致家务劳动的承担主体逐渐让位于市场,家务劳动成为可以购买和消费的商品,这一商品的供给主体产业化为“家政业”。
目前,学界对家政业和家政工的历史源流进行了考察,认为家政业发端于19世纪英法等国的城市中产阶级[2]。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发展中国家的女性变为发达国家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3-4]。中国的家务劳动商品化进程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后,其背景被当时的社会舆论解释为知识分子阶层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冲突[5],以及大量农村妇女的城市流入[6]。在1983年北京市妇联成立了中国第一家家政公司之后,各地家政公司在各省市妇联的支持下陆续发展起来。到了2000年,“家政服务”已被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列为一种职业。
按照中国家政工国家职业标准的定义,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即“家政工”,是指“根据要求为所服务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有关事情的人员”[7]。家政工的属性通常被放入其与雇主的关系中理解,并通过与其他类似关系的比较中呈现其独特性。比如,一些研究着重比较“雇主—家政工”关系与传统“主—仆”关系的区别,认为前者属于市场雇佣关系,双方在法律上属于独立和自由的个体,其关系介于“私人”与“公共”之间,既难以形成完全意义上的“亲情”,又不完全等同于类似亲情的依恋(attachment)和工具性的职业感(professionalism)[8-9];后者则属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支配庇护—从属效忠”式权力关系,是一种“私人”关系[2][10]。而另一些研究则侧重于比较“雇主—家政工”关系与“雇主—产业工人”关系,指出产业工人的劳动属于公共劳动,生产环节与消费环节相互分离,而家政工的劳动属于情感劳动(emotionallabor),劳动者的主体人格高度卷入劳动过程,生产与消费、劳动与劳动产品高度重叠,同时具有“私人性”[1][11]。
总体上看,在有关家政工的大部分既有研究中,家政工往往被塑造为无力、被动且消极的个体。这种无力和被动可能导源于家庭分离、被社会主流排斥、对移居社区归属感的缺失[3],也可能导源于建立在情感剥削基础之上的阶级不平等[12]。当然,也有研究者注意到家政工的反抗,并通过经验调查呈现家政工在与雇主关系中的能动性[13]。而一些基于定量调查的研究则表明,“雇主—家政工”关系样态具有多元性,被动消极、和谐共融、积极反抗可能是三种主要的关系样态[14-15]。
上述研究充分体现出“雇主—家政工”关系在实践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但对于其复杂性和多样性的抽象归纳还有待深入。本文将以此为基础,结合笔者对中部W市4个城区家政工的调查访谈,提出一个关于“雇主—家政工”关系的分析框架,并讨论家政工的主体性与“雇主—家政工”关系的流动性之间的关联。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和半结构式访谈。问卷调查采取等距离随机抽样方法,在社区居委会的协调下共调查了15个小区中的134个雇主和58个保姆,并在发放问卷时配合访谈。
二、“雇主—家政工”关系中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构建关于“雇主—家政工”关系的分析框架的基础,是结合问卷调查的结果和访谈材料,分别揭示家政服务的劳动过程(laborprocess)在雇主和家政工认知中的定位。结合韦伯关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划分,本文认为雇主对家政服务劳动过程的定位有“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两种方式,而家政工亦同样如此。
(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
“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是两个韦伯用以解释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人的行动的“理念类型”(ideatypes)。在韦伯看来,“行为”是指行动者赋予主观意义的行为,必须服从于一定目的或本身承载某种特定意义。韦伯将社会行为划分为四种类型,即以目的为指向的“工具理性”行为、以价值为指向的“价值理性”行为、遵从风俗和习惯的传统行为、受感情和情绪影响的情绪化行为。这四种类型的划分均以“理性人”假设为前提,将合乎理性的人类行为视为一般状态。准此,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行为最为重要,相比之下,非理性的传统行为和情绪化行为则居于边缘次要地位。
韦伯认为,工具理性的内涵是“通过对外界事物的情况和其他人的举止的期待,并利用这种期待作为‘条件’或者作为‘手段’,以期实现自己合乎理性所争取和考虑的作为成果的目的”[16]。这类行动重视对行动的可能结果的计算和预测,强调对行动的手段和目的以及派生的结果进行仔细权衡、合理考虑。行为本身的价值并不被行动者所看重,他们更在意其行为可否作为达成最终目标的有效手段。
相比之下,价值理性意指“通过有意识地对一个特定的行为——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或作任何其他阐释的——无条件的固有价值的纯粹信仰,不管是否取得成就”[16]。也就是说,行动者基于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以及其他方面的信仰而采取行动,此时行动本身就体现了价值,所以行动者不太考虑行动的结果是什么。
(二)雇主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
参照韦伯的划分,持“工具理性”的雇主会将家政服务劳动单纯视为一项自己购买的工具,直接指向照顾儿童、老人或做饭、打扫清洁等家务工作的完成。在“工具理性”思维的引导下,雇主同时强调自己作为家政工劳动力的购买者和家政工劳动产品的消费者的双重角色,以实现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限度家政服务的期待。正是由于雇主重视对家政服务结果的计算和预测,雇主更倾向于运用时间规训、区隔和监视、情感管理等手段,役使作为服务工具的家政工劳动力[13]。
而持“价值理性”的雇主则会将家政服务劳动视为对家庭有机体中一部分情感和责任的委托和让渡。在这种情况下,与其说家政工劳动力是外来的、值得防范和加以控制的工具,不如说是应该求得更好地融入家庭有机体、共享家庭情感和伦理价值的补充力量。家政工成为雇主情感和伦理责任的延伸对象,以至于雇主资助年轻家政工完成“继续”教育、留给年长的家政工养老金、为家政工的子女支付学费、为家政工病弱的亲属捐钱捐物[15]。在雇主的认知中,他们不是一个冷冰冰的工具,而是有人格、有感情、有家庭的人,而雇主试图吸纳家政工成为自己家庭的组成部分。
从调查结果来看,雇主最初雇请家政工的动机往往都是“工具理性”导向的。按照雇请家政工的动机区分,在笔者调查的134个雇主中,照料老人或病人的占12%,照料老人或病人并兼做家务的占30%,照顾孩子的占10%,照料小孩并兼做家务的占34%,单纯料理家务的占13%。也就是说,大部分雇主雇请家政工时都具有明确的目的指向,且多半指向对人的照料。
不过随着家政工在同一个雇主家工作时间的增长,雇主的“工具理性”导向有可能被“价值理性”所替代。从调查数据来看,82.6%的家政工和雇主没有或很少交流。不过,从家政工是否与雇主家庭一同吃饭的情况来看,多达85%的家政工回答“是”(包括“有时候是”),其中88%的家政工表示她们的碗筷与雇主家庭放在一起。总体上看,有28%的家政工认为能够融入雇主家庭的生活,而53%的家政工表示能够部分适应雇主家庭的生活,只有19%的家政工不能融入雇主家庭的生活。在认为能够融入雇主家庭生活的家政工当中,有88.9%的家政工同意“自己越干,雇主越把自己当成一家人”的说法。
(三)家政工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
持“工具理性”的家政工会刻意避免自己对雇主及其家庭的真正感情介入,即使看起来有,那也只是其面部表情和外在表现,并不代表其真实情感。之所以她们没有成为产业工人,只是因为她们预设家庭以外的劳动场所是她们不熟悉的领域,她们文化程度低,不懂任何技术技能,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就只用将既有的工作模式和流程从自己家简单移植到城市雇主家中即可[14]。调查表明,有25%的家政工因为找不到其他工作才选择进入家政服务行业,而多达48%的家政工选择这一行业的目的是“出来挣点钱”。这样的家政工通常善于情绪管理,对于自己成为家政工所要达到的目的始终非常明确,那就是家政工只不过是其获得收入的一种手段。虽然这种手段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介入雇主的家庭生活,但也终究是手段,最终的目的仍在于支撑自己所属的家庭。
而持“价值理性”的家政工会将家政服务工作本身作为自我价值实现的平台,全人格、全身心地投入对雇主家庭的家政服务工作中。当雇主宽厚友善、有意淡化劳资关系时,在吃住都在雇主家的情况下,家政工会模糊生活与工作的界限,形成自己已经成为雇主家庭成员之一的感觉。在这种“类家庭成员关系”中,雇主的温和态度、与雇主家庭成员的共同进餐、较好的物质待遇,都会致使家政工产生对雇主家庭的某种程度的忠诚感,进而更加尽心尽力地为雇主服务。特别是当雇主家有孩子,而家政工高度参与带孩子工作时,家政工在与孩子的长期相处中更容易积累深厚感情,孩子天真、可爱、顽皮等特质也更容易使家政工产生“只要这孩子说他想我了,听着他的声音、看着他的表情,我就不想什么了”的想法。“爱”的付出和回馈,会使家政工产生满足感和人生意义感。
在被调查的家政工中,93%是已婚女性,其中75%有孩子,这表明已婚且有孩子的女性是家政工人群中的主体。而高达91%的家政工需要忍受夫妻长期分居所带来的情感缺失。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家庭对家政工所带来的情感补偿,尤其是雇主家庭中的孩子对家政工带来的抚育体验和亲情互动,极易使家政工对雇主家庭的情感价值投入超过对自己家庭的投入,进而削弱自己原初在雇主家工作的“工具理性”,强化在雇主家进行家政服务的“价值理性”。
三、“雇主—家政工”关系:“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博弈家政服务工作是联结雇主群体与家政工群体的媒介桥梁。这两类主体基于对家政服务工作的认知定位,分别形成“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这两种行为逻辑,这也是本文建立关于“雇主—家政工”关系分析框架的基本要素。而“雇主—家政工”关系在具体的实践中,就表现为双方各自持有的两种可供选择的行为逻辑之间的博弈。换句话说,“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博弈,形成了差异化的“雇主—家政工”关系(表1)。“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博弈与“雇主—家政工”关系的相关性,构成关于“雇主—家政工”关系的分析框架。
表1“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博弈与“雇主—家政工”关系
(一)情感平衡型关系
当雇主与家政工双方都以“价值理性”的行为逻辑定位家政服务工作时,雇主与家政工就处于“情感平衡型关系”之中。在此情况下,“雇主—家政工”关系最大的特点是,双方彼此间都能够全人格地接纳对方、向对方投注自己的情感,同时也能从对方那里收获情感的回馈,因而形成情感交流和日常生活的良性互动。
访谈个案20190516中的雇主与家政工就处于情感平衡型关系中。案例中雇主夫妻的孩子刚出生不久,就送到娘家由岳母帮忙照料。一年后岳母因生病而无法照料小孩。岳父疼爱女儿,于是为雇主夫妻请了一位家政工。这位家政工29岁,雇主形容这位家政工最大的特点是“手脚勤快,比较懂事”,也会“烧一手好菜”,“很懂得调理我和老婆的口味,我看着也觉得挺好的”,就决定把她长期留下来料理家务。截至访谈时为止,这位家政工已经在雇主家工作了7年,看着雇主的孩子长大。雇主也很关心家政工的家庭处境,为家政工的孩子联系城里的学校,还把自己孩子不穿的衣服送给家政工的孩子。在雇主所在的社区,邻居基本都认识了这位家政工,并开玩笑称其为雇主家的大姐。这位家政工称还将继续干下去,她评价雇主夫妻知书达理、为人宽厚,为她的孩子做了很多事情,都值得她用更好的家政服务予以报答。雇主家的孩子虽然已经长大,但她还打算帮忙照料岳父岳母。
访谈个案20190519同样如此。雇主怀孕后,母亲过来照顾了一阵,后来由于家中还有小侄子,在雇主做完月子之后就让母亲回去了。婆家离雇主家距离并不近,因此雇主在孩子出生后就雇佣了一位家政工。访谈时,这位家政工已经稳定地在雇主家工作了3年,雇主称这3年的相处过程中没有发生什么大的矛盾。这位家政工住在城郊镇,已经育有2个孩子,是婆婆的朋友推荐的。她之前在别人家工作过2年,据说人品好、照料孩子很上心。但起初雇主也确实对这位家政工抱有警惕心,生怕她对自己的孩子疏忽大意。不过这位家政工哄孩子很有经验,来的第一天就让连亲生母亲都无法使其停止哭闹的女儿安静睡觉,赢得了雇主的信任。雇主评价她“脾气和善,说话总是轻声细语。平时衣着干净,一点不小家子气,该给孩子买的东西不打折扣,这点是我最满意的”。家政工对雇主孩子的真诚投入,也换来雇主的宽容体谅。家政工告诉笔者,“一开始说好的是每个月我可以休息4天,但是如果我有急事,他们(指雇主家)也不会不近人情,都是跟我商量着办,工资照发。他们从来不拖欠工资”。雇主说,现在家政工和自己“就像家人一样”,“有时会邀请她去婆婆家的农家乐玩,有时她也会带些特产给我们”。
可见雇主与家政工之间情感平衡型关系的达成,也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长期的交流与互动中建立彼此的相互信任之后逐渐形成的。从上述事例可以看出,一般是家政工首先通过家政服务工作展露自己的价值理性行为,在“做菜”“带孩子”等事务中让雇主看到自己的“用心”。如果雇主也能“以心换心”,懂得为人处世而不对家政工过于苛刻甚至刻薄,则雇主与家政工之间形成情感平衡型关系也并非难事。
(二)情感压抑型关系
当雇主以“工具理性”的行为逻辑定位家政服务工作,而家政工却对家政服务工作抱之以“价值理性”的情况下,雇主与家政工就处于“情感压抑型关系”之中。如果说上述“情感平衡型关系”中的雇主一方往往是家庭全员都对家政服务工作抱之以“价值理性”,那么“情感压抑型关系”中的雇主家庭就往往只有部分家庭成员持“价值理性”态度,而在家庭中起支配性作用的关键家庭成员则对家政服务工作持“工具理性”态度。
在大部分家政工是已婚女性的前提下,“情感压抑型关系”中对家政服务工作持“价值理性”态度的家庭成员,一般是不谙世事的小孩、处于冲突夫妻关系中的丈夫、脆弱的婆媳关系中的年轻夫妻一方。比如在访谈个案20190508中,家政工已在雇主家工作6年。每当提起她在雇主家带的两个孩子,她就会满脸笑容,向笔者诉说这两个孩子的可爱和顽皮之处。她带这两个孩子的时间和投入的精力已经超过了自己的孩子。她并不愿设想两个孩子入学之后的情景,因为雇主家打算在孩子入学之后,让孩子的爷爷奶奶负责接送,她顾忌地说“到时候我要是对孩子太好,孩子的妈妈会不高兴,爷爷奶奶也肯定会插手”。
又如在访谈个案20190513中,雇主家的夫妻之间关系不好,妻子经常在下班之后约同事逛商场,很少在晚上9点前回家。同时妻子还有个习惯,就是在临回家前先用手机给家政工打个电话,告诉家政工自己大约几点到家,让家政工做好饭等她回去吃。比妻子早回家的丈夫处于无聊,就经常和家政工拉家常。丈夫与家政工在内心都有孤独感,在厨房一起择菜时彼此吐露心声,因此相互之间产生恋情甚至是性关系。而这样的事情一旦败露,必定意味着家政工的被辞退。因此在家政服务工作的“前台”,丈夫和家政工都必须压抑自己的情感。
再如在访谈个案20190516中,家政工与雇主夫妻关系很好,男雇主的母亲与雇主夫妻同住。家政工向笔者表示,男雇主的母亲总是对她不满意。特别是男雇主的母亲如果感觉到儿媳妇对家政工比对自己好,心里就不平衡。“就像那次我们去植物园,本来是阿姨(男雇主母亲)和我们一起去,但是去了之后,阿姨说她累了,也不想多花钱,就不想进去了,说在外面等着算了。我就说我也不进去了,陪着阿姨。男主人就过来拉我说,还是一起去,但他并没有对他妈妈说什么。这时候老太太明显不高兴了,就推我说‘去吧去吧,我就不去了’。”家政工说这次经历让她特别尴尬,以后在男雇主母亲面前就特别注意与雇主夫妻的距离感。
从以上事例中可见,个案20190508中小孩的父母和爷爷奶奶、个案20190513中的女雇主、个案20190516中男雇主的母亲,都只期望家政工在家中仅仅扮演一个工具性的角色,而对家政工打破家庭的情感政治格局、剥夺家庭成员情感资源的潜在威胁抱有警惕态度。当家政服务工作的主基调被界定为“工具理性”时,部分家庭成员与家政工之间的“情感平衡型关系”就只能退回“后台”,成为需要被压抑和掩盖的对象。因此,在家庭日常生活的前台看来,雇主与家政工就处于情感压抑型关系之中。
(三)机械工具型关系
当雇主与家政工双方都以“工具理性”的行为逻辑定位家政服务工作时,雇主与家政工就处于“机械工具型关系”之中。在此情况下,雇主往往只把家政工视为一个花钱雇佣的服务者,认为家政工地位低下,对家政工态度粗暴或严厉苛刻,拒绝与家政工一同用餐,甚至对家政工保持猜忌和怀疑态度。而家政工也仅仅将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作为一个暂时的谋生手段,并不指望长期干下去。这样的家政工往往不会选择担当专职保姆,而是成为一般可一天轮换几份工作的钟点工,一家做完再去另一家,只在规定时间到雇主家处理家务。
在访谈个案20190614中,家政工表示自己在雇主家感受到深深的被操控感。她说雇主为她每天的家政服务工作安排了满满当当的时间表,规定她每天五点多起床,六点做好饭,上午打扫卧室、客厅和厨房,中午做饭后洗衣服、晾衣服,下午要用吸尘器把所有房间清理一遍,然后做完饭,晚上必须在十点前睡觉。雇主以家庭成员的作息规律为依据,控制了家政工的时间观念,家政工的生活节奏和工作活动被雇主精心操控。总而言之,雇主的时间控制驯服了家政工的身体。
而访谈个案20190616中的家政工则反映,她在雇主家能够深切感受到一种被监视感。家政工觉得雇主总是不放心她做饭,她在做饭的时候,总是发现雇主在旁边看着她,“好像生怕我要偷吃似的”。雇主还对农村出身的家政工抱持一种“俯视”视角和文化心理的距离感,“觉得她们打扫屋子,怎么打扫都还是觉得很脏,好像她们打扫不干净”。由于意识到了雇主的防范心理,家政工为了避嫌,就很少去开里面放了不少水果的冰箱,“否则哪天(雇主)明明吃过一个苹果,后来忘了说少一个苹果,又赖我,说是我吃了”。同样反映这种监视感的还有个案20190617中的家政工。她说雇主甚至为了她的家政服务工作可以连续不断地进行,还经常通过各种方式限制她们外出,擅自切断她们与外界的联系。为了避免家政工的亲人或亲戚打电话干扰家政工的工作节奏和日程安排,雇主禁止家政工在生活中与家人和朋友联系,拦截家政工家庭成员通过电话传递的信息,故意拖延向家政工转达这些信息。
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在雇主眼中,家政工就仅仅是被他们购买以获得家务劳动的工具,是一个抽离了家庭和人格、以完成他们头脑中对于家务劳动的理想设定为目标的机械身体。在严密的操控和监视之下,家政工也只是机械地完成被雇主精细安排的规定动作,任何无意识的越界行为都有可能带来无法澄清的问责风险。
当然,家政工也并非甘于长时间任由雇主摆布,处于机械工具型状态的“雇主—家政工”关系一般都不长久。比如访谈个案20190616中的雇主,据说在短短半年之内就从同一个家政服务中心请过5位家政工。而对于家政工而言,去这样的雇主家工作也是一种基于利弊权衡与计算的“工具理性”选择。有家政工向笔者表示,他们与雇主之间是一个双向选择的关系,“客户对我们不满意,我们走;要是我们觉得在客户家干不下去,也就不做了”(访谈个案20190616),“要是客户不让我休息,我就不干了”(访谈个案20190617)。
(四)资源汲取型关系
当雇主以“价值理性”的行为逻辑定位家政服务工作,而家政工却对家政服务工作抱之以“工具理性”的情况下,雇主与家政工就处于“资源汲取型关系”之中。换句话说,在这种关系之下,雇主将家政工视为家庭成员中的一员,对家政工投之以情感,甚至当家政工所在家庭需要帮助时也施以援手;然而,家政工只是在“前台”向雇主呈现出一副真诚和忠诚的姿态,在“后台”只不过是试图以雇主为工具,为自己的家庭谋取利益最大化。
以访谈个案20190528为例,该案例中的家政工长期照料一位退休干部。她的到来大大减轻了老人的子女在单位工作之余照顾老人的身体和心理负担,因此都认可她照顾老人的能力,将她视为自己的亲姐妹。自从她重返东北娘家,她的娘家人都知道了她在一位退休干部家中当保姆,这在村里是件极有面子的事情。国家规定退休干部在退休期间,领取较高额的退休金,并享受干部待遇的住院病房和医疗服务,治疗费用可以报销。于是这位家政工的娘家人,包括家政工本人在内,都纷纷从她所服务的退休干部家里取得利益。比如她的母亲特意来W市治病,在老人家住过半个月;她的姐姐得病后,到W市找老人要钱;她的妹妹在村里盖房,托她找老人要钱;妹夫车祸身亡后,她的妹妹又来W市找老人借安葬费,并在老人家住了一个星期。老人的长女给老人买了饼铛,没过多久,这位家政工说不好用,就拿回自己在农村的家里了。
她当然也对雇主家报以表面上的情感回馈。比如她屡次邀请老人的长子开车送老人到自己所在的农村住几天,也邀请老人的子女及子女的孩子“去村里玩几天”。家政工家乡的村民几乎都知道,这位家政工在一个退休干部家做保姆。退休干部及其亲属的入村,对于这位家政工来说,是一件极为有面子的事情。老人每次入住家政工的家乡,都会带很多药过去。借此之便,这位家政工会把村书记要吃的药也让老人一并从W市的医院开出来。因此,在家政工“价值理性”的背后,其实是城市私人资源向家政工所在村庄的大量输入。
当然,雇主与家政工之间“资源汲取型关系”的形成,也存在一些前提条件。以上述个案为例,首先,家政工本人必须“能干、豪爽、能吃苦”。并不是所有农村妇女都能成为家政工,也并不是所有家政工都能形成广泛的人际网络,从而从城市调动大量私人资源流入农村。在城市,她经常在她所服务的老人所在的单位社区里,与退休工人职工打麻将,也经常带老人在社区里散步,因此在社区里也是尽人皆知的熟人。同时,由于经常为老人办理出院、住院、转院手续等,她不光熟悉各种办理事务的程序,也成为了几个医院系统的熟人。她对医院系统的手续、与医院医生的私人情感关系的驾驭程度,大大超过老人的子女。这就增加了老人对她的依赖。老人身体有突发状况时,首先选择求助的对象就是这位家政工。而这些人际关系的延伸扩展,除了与她个人性格有关,也都与她长期服务于同一个家庭(圈)有关。这种长久关系得以维持的原因,一是因为老人长寿,一是因为她确实“能干”。
其次,服务对象的家属无法时时刻刻监督家政工的行为,使得家政工把本应该自己支付的日常生活费用转嫁给城市居住者成为可能。换句话说,这些农村出身者在城市的日常生活,不是靠农村的家庭为他们支付生活费,不是靠企业经营者发放的工资而维持,而是靠某些特定的城市居住者直接供给。他们在城市的生活,表现出了收入不低、支出极少的特征。
雇主与家政工间“资源汲取型关系”的存在,意味着为扎根在农村的家庭圈网络向城市扩张提供了一种可能。同时,这也意味着,作为家政工服务对象的城市居住者的相对简单的家庭圈,被迫裹挟着卷入农村关系网。换句话说便是,城市中产阶层的私人资源被这些伸长的农村家族圈网络所吸噬。在一定意义上说,这种城市私人资源的农村输入,也许可以起到城市私人“富余资源”(比如不用的衣服、家具等)再分配的作用。在国家政策强调通过行政手段平衡城乡发展差距的同时,这种民间社会自发产生的私人资源的农村输入,也作为支流发挥着平衡局部城乡发展差距的功能。
四、家政工的主体性与“雇主—家政工”关系的流动性从前文划分的“雇主—家政工”关系的四种类型及其所对应的访谈个案来看,“机械工具型关系”和“情感压抑型关系”中的雇主与家政工关系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在这两种关系中,家政工在家政服务工作中的情感处于无参与或受到抑制的状态,劳动过程中的身体也同时受到雇主的精细控制,而雇主则仅以“工具理性”的行为逻辑定位家政工的家政服务工作,命令、监视、区隔、警惕是此类关系中雇主的通性。换句话说,“雇主—家政工”关系是否稳定的前提,是雇主是否仅将家政工视为供其使用而同时又值得防范的工具,似乎雇主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而家政工则只有被动服从。
根据访谈个案的总体经验,大部分“雇主—家政工”关系都是从不稳定状态开始的。但是,这种不稳定状态是否能够向着稳定状态移动,则关键在于家政工是否能够通过工作质量及其效果征服雇主,同时是否善于与雇主家庭的所有成员互动。因此,从“发展主义”(developmentalism)的视角中有关“自我发展”(self-development)的话语来看[17],家政服务工作也为“雇主—家政工”关系中家政工主体性的生产和塑造提供了诸多机会和窗口。
根据有经验的家政工经验,家政工要主动改换行为逻辑,将行动中的“工具理性”态度切换为“价值理性”态度,抱着学习的心态不断自我提升,在个人卫生习惯、穿衣打扮、做饭洗衣、打扫卫生、修养谈吐等方面作出改变,在家政服务工作中就会逐渐获得成就感。家政工必须首先相信自己所从事的行业本身的价值,它并不比别的行业低贱,无论在人格、权利、地位还是经济方面,都与其他社会职业完全平等,只要有工作质量和绩效,一样会赢得雇主的信任和感恩。这就需要从平时的工作细节做起,尊重雇主以及雇主家庭的饮食口味、起居规律、房屋布置、东西放置等。当然,工作质量和绩效是以诚实本分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基础的。家政工不能在家政服务工作中随意处理、挥霍浪费雇主的财物。不过,仅仅做到道德品质良好、工作质量高,也未必能影响雇主家庭的所有成员对其转变“工具理性”的行为逻辑,至多使原先的“机械工具型关系”转变为“情感压抑型关系”,即雇主家庭中的一部分成员对家政工抱以“价值理性”的态度,但很有可能引起甚至加剧雇主家庭内部的冲突与撕裂。因此,家政工需要真诚热心地平等对待雇主家庭内的所有成员,尽量与他们保持相同的距离,并像亲人一样真心实意为雇主家庭排忧解难。善于与雇主家庭所有成员互动,就需要家政工了解雇主家人的脾气、爱好、性格,学会与各色各样的人打交道、交朋友,尽量顺从雇主的性格和生活习惯,表现出宽容大度、任劳任怨的职业素养。
如果起初雇主的“工具理性”行为逻辑,源自雇主对家政工“素质普遍较低、文化水平低、缺乏服务技能和知识、缺乏良好服务意识”的固有偏见,那么家政工的上述努力就更有可能与雇主的偏见形成对比和反差,从而动摇雇主原先对家政工的认知,对家政工改变“工具理性”的行为逻辑。当然,并非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家政工就一定能改变雇主家庭成员对家政服务工作和家政工本人的“工具理性”态度。如果雇主及其家庭本身也缺乏同理心,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表现出斤斤计较、苛责他人的品格特征,那么家政工主动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也较难改变他们对家政服务工作的定位,其结果往往是雇主与家政工之间关系极为紧张,甚至出现雇主打骂虐待保姆的情况,最终闹到“炒人”或“辞工”的地步。不过从调查结果来看,此类雇主与家政工关系尚属少数,仅占6%。
一旦雇主家庭对家政工和家政服务工作的态度从“工具理性”转变为“价值理性”,雇主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对家政工本人产生情感上的信赖甚至是依赖。当雇主与家政工关系发展到这一阶段,基本上就已经进入一种稳定状态。此时,家政工就重新获得对“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行为逻辑进行选择的主体性。如果家政工继续选择“价值理性”的行为逻辑,则家政工与雇主就能够进入“情感平衡型关系”状态。而若家政工采取策略建构出家政服务工作中的“前台”与“后台”,在“前台”遵循“价值理性”的行为逻辑,而在后台却遵循“工具理性”的行为逻辑,家政工与雇主就可能处于“资源汲取型关系”状态,其中的家政工更突显出其在资源调配中的主体性。
总体上看,正是由于家政工在家政服务工作中能够经常找到表现其主体性的空间,家政工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雇主—家政工”关系的发展方向。从某种意义上说,“雇主—家政工”关系的具体状态,就是家政工主体性发挥的结果。实践中的“雇主—家政工”关系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家政工主体性的展露而表现出流动性。
五、结论自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前,从供给制时期到工资制时期的城市所有职场都设有职工食堂,社会用体制的力量将职工的家务劳动缩减到最低限,社会进入“要政治、不要生活”的“革命”轨道,女性精英甚至以“不擅家务”作为骄人的标志。远离家务劳动的社会精英与准精英“放逐”了家务劳动的价值,家务劳动滑入劳动价值认识评估体系的末端,成为一种最不具价值的劳动。社会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轻视和低估,在改革开放之后也变成了对从事家政服务工作者的轻视和低估[15]。既有研究多突出雇主对家政工的无力、被动和消极,或者呈现家政工在与雇主关系中的能动性。而本文则试图提出一个基于“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博弈的分析框架,归纳“雇主—家政工”关系在实践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并讨论家政工的主体性与“雇主—家政工”关系的流动性之间的关联。
雇主对家政服务劳动过程的定位有“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两种方式:持“工具理性”的雇主会将家政服务劳动单纯视为一项自己购买的工具;而持“价值理性”的雇主则会将家政服务劳动视为对家庭有机体中一部分情感和责任的委托和让渡。家政工对家政服务劳动过程的定位也有“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两种方式:持“工具理性”的家政工会刻意避免自己对雇主及其家庭的真正感情介入,即使看起来有,那也只是其面部表情和外在表现,并不代表其真实情感;而持“价值理性”的家政工会将家政服务工作本身作为自我价值实现的平台,全人格、全身心地投入对雇主家庭的家政服务工作中。
当雇主与家政工双方都以“价值理性”的行为逻辑定位家政服务工作时,雇主与家政工就处于“情感平衡型关系”之中。当雇主以“工具理性”的行为逻辑定位家政服务工作,而家政工却对家政服务工作抱之以“价值理性”的情况下,雇主与家政工就处于“情感压抑型关系”之中。当雇主与家政工双方都以“工具理性”的行为逻辑定位家政服务工作时,雇主与家政工就处于“机械工具型关系”之中。当雇主以“价值理性”的行为逻辑定位家政服务工作,而家政工却对家政服务工作抱之以“工具理性”的情况下,雇主与家政工就处于“资源汲取型关系”之中。
家政服务工作也为“雇主—家政工”关系中家政工主体性的生产和塑造提供了诸多机会和窗口。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博弈中,家政工的主体性引导了“雇主—家政工”关系的发展方向,使实践中的“雇主—家政工”关系表现出流动性。因此,“雇主—家政工”关系并非静止不变,“雇主—家政工”关系中的家政工也并非全然无力和被动。以“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为基础构建的分析框架,较为系统地整合了雇主与家政工双方丰富的互动关系,并呈现互动关系背后的逻辑机制,这为我们进一步提升对于家政工群体的理论认知提供了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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