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员国庆假期躺平不工作,
吃住在雇主家,
还要照发工资,
这钱该不该给?
近日,
相关话题纷纷冲上热搜!
究竟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看!
事件回顾
据杭州王女士讲述:她给宝宝请了一个住家育儿嫂,日薪制。
国庆放假,她和老公带宝宝回老家3天,阿姨就一个人留在王女士杭州家里休息。返回杭州时,阿姨提出,这3天是带薪假,也要算3天工资,一共一千左右。“我们公司统一的,都是这么收费的。”
“这3天,阿姨不干活,吃住全部在我家,也不用带娃,这样的情况下,我还要额外支付工资?”王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合理,故向当地媒体求助。
网友热议
有网友指出“带薪休假”没毛病!
有网友呼吁家政行业应出台统一的规章制度!
法律解读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如果家政员跟家政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即使国庆不上班,也应该依法享有“带薪休假”。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律师指出,本文事件中,家政员和雇主王女士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就应以双方约定的条款为准,支付或不支付薪酬。如果合同上注明了阿姨享有“11天法定节假日”,这种约定就是默许了“带薪休假”。
这事儿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