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36条”发布,困扰家政服务员的老问题有了新答案

当一个“好保姆”会更容易吗?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36条具体政策,被外界称为“家政36条”。《意见》明确,将通过发展员工制企业、推动家政进社区以及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等方式,实现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全国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超过2800万人。尽管这一数字仍在持续增长,但在“养老”与“育小”的双重需求作用下,家政服务员缺口仍然不小,而这一缺口主要靠女性农民工来填补。

成为“单位人”,家政工不再“没人管”

2016年6月17日,王泽洪入户服务的第11天,她在雇主家中洗澡不慎滑倒,导致左手手腕粉碎性骨折。受伤后她才发现,原来雇主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为自己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而自己与雇主、家政公司三方签订的《家政服务合同》,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合同。意外发生后,家政公司和雇主都认为应由对方承担后续费用,王泽洪面临“两不管”的尴尬。

王泽洪只是家政公司“中介制”不规范用工方式的众多受害者之一。律师解释称,家政工通过中介性质的家政公司与雇主建立联系,员工与雇主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一旦出现问题,公司、雇主、员工三方的权利义务很难界定。

而此次出台的《意见》,将发展员工制作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关键,同时为鼓励企业发展员工制开出了政策“红包”,明确提出“六个支持”:减税降费支持;灵活用工支持;失业保险返还支持;公租房保障支持;培训费用减免支持;表彰激励支持。

“员工制目前来看是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短板,长期来看是发展方向,同时也是更好保障从业者和消费者利益的长效机制。”专业人士解读称,员工制对家政服务真正转向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练就真本领,服务不再“没底气”

能够通过哭声判断出婴儿需求,能够做出每天不重样的月子餐,还能帮助产妇进行产后护理和恢复……近年来,“金牌”月嫂的技能让很多人对家政工技能的专业性、“含金量”有了直观认知。

事实上,不论是月嫂、育儿嫂,还是为老人提供护理服务的家政服务员,都有各自的专业技能要求,而专业的背后离不开规范的培训。不过在现实中,速成培训、公司自己给月嫂发证、定星级的现象却屡见不鲜。

对于家政人员的技能、素质短板,此前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在接受采访时坦言,家政服务产业的发展质量还没有完全跟上发展速度,确实存在整体服务质量不高,较高专业素质、较强服务技能的家政服务人员总体偏少的问题。

针对这一人才培养困境,新出炉的“家政36条”第一个方面的措施就是要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其中就包括加大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工作力度。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女性农民工能够通过规范的上岗培训和“回炉”再造不断提升技能水平,其收入也将不断提高,职业的稳定性将大大增强。

服务更规范,让雇主和家政工都满意

劳动得不到尊重,价值得不到体现,张凤清的想法代表着不少家政从业者的感受:“看城里人脸色”“被人使唤”……因为感到工作不体面,不少家政工离开了这个行业。与此同时,由于部分家政工服务能力不强、态度欠佳、难以沟通,一些雇主也感到受气委屈。

有业内人士表示,家政服务质量缺乏衡量标准,容易引发雇主和家政工的纠纷,导致“双输”。

针对这一问题,《意见》带来了新“药方”。让供需双方能安心服务、放心使用,关键在保障和规范。《意见》明确,将通过推动改善从业人员居住条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规范和完善从业人员体检服务,引导发展家政商业保险等措施,保障家政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干的安心,消费者用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