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海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扩大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受益范围,提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

《通知》将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主体由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新业态平台企业,扩大到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相关新业态平台和个人通过商业保险公司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均可按规定申领补贴。

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一次、最高补贴100元,保险费数额低于100元的,按照实际数额补贴,且不与其他职业伤害保险补贴重复享受。意外伤害保险1年为一个保险期,在同一个保险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通知》明确了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报条件:平台企业按规定为其灵活就业人员购买1年及以上的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购买1年及以上的意外伤害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已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同时在多个平台企业灵活就业的,由灵活就业人员确认一家平台企业或其个人申请补贴。

《通知》还明确,家政服务机构(含从事家政服务业个体工商户)为16—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不低于120元标准的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6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00元。